
在新疆石河子散步的艾青与高瑛
稿费已有近千年的历史,“以财乞文,俗谓润笔”,古人把稿费叫做润笔。白居易曾在诗歌里大谈工资,让苏轼倾慕不已。司马相如为陈皇后作《长门赋》,陈皇后“奉黄金百斤,为相如、文君取酒”。古往今来,稿费千百年来都是存在的。但白衣苍狗,沧桑变化,到近代时稿费的变化可真不小,还有因稿费而惹祸上身的。
稿费也是劳动所得,拿稿费本是天经地义的事,没有什么可值得非议的。但在反“右”斗争中,文艺界的文人学者们却因稿费而惹祸了。
20世纪50年代时,文人的稿酬虽不如白居易、司马相如那般高,但也不算低。当时的“基本稿酬”是:基本稿酬,按作品的字数(或诗歌的行数)或著作页为计算单位,通常是以一千字或以若干诗行(如10行,20行)或一个著作页为计算单位,付给作者若干报酬。通常计算标准如下:著作稿每千字老人民币6万—18万元(新人民币6—18元、合今60—180元),翻译稿每千字4万—13万元(合今40—130元)。
也就是说文人出版一部长篇小说可得稿费数千元,而当时人们平均月工资只有区区40元新人民币而已,而文人万字左右的论文就可以得到差不多200元新币,用现在的话来说,当时的文人们算是金领了。当时还有“一本书主义”的口号,不知是来自老资历的丁玲还是后起之秀刘绍棠,总之,文人们的收入是让人艳羡和眼红的。
当时在北京买套中等水准的的四合院要一万多元新人民币,而老舍、张恨水、艾青、吴祖光、赵树理等文人,都在50年代初就拥有了自己的四合院。
1957年反“右”斗争开始,“左倾”思潮的影响,使得稿酬一降再降。有些文人所谓的“罪行”还因此与稿费有了关联。文心在《沧桑变化说稿费》一文中提到:“著名诗人艾青不仅自己成了大“右派”,他的夫人也因稿费问题被骂得狗血淋头,当时的批判文章指出:艾青的夫人高瑛在和艾青结婚前,有一次到艾青处统计稿费(是遵照组织指定去统计的),艾青说出数字后,高瑛吓了一大跳,当时就暗下决心要嫁给艾青了。文章侮辱了高瑛还嫌不够,又配了一幅漫画:艾青的屁股后拖了一个长尾巴,长尾巴上穿了一串铜钱,铜钱上写着“名利稿费”,高瑛则两脚踩在铜钱上,随艾青飘然起舞。”
稿费惹祸当然不止这一桩。女作家丁玲在延安时期时就较有名气了,到反右斗争时算是老前辈了。中国作家协会为了培养青年作家,在北京办“文学讲习班“(即现在的鲁迅文学院)时,丁玲也被请去讲课。为了鼓励青年们在文学上有更长远的发展,写些真正的好作品,在一次授课中丁玲说,一个人如果写出好作品,不仅可出名,还能拿到一笔稿费改善生活。还随便拿了智利的总统和诗人聂鲁达来举例,由学生知道智利诗人聂鲁达多而知道智利的总统少来证明这个话题。按理说这不过是个比喻,不过是为了激励文学青年能取得更大的成就而已,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,但有人却因这次讲课给丁玲扣了一顶帽子,说丁玲是在鼓吹“稿费”和“成名”,大有你终于被我抓住铁据”的幸灾乐祸之情。后来,因为种种原因丁玲被划成“右派”,到北大荒进行劳动改造。
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青年作家刘绍棠。也被稿费“撞”过腰。早在1952年,16岁的刘绍棠还在读初中,已出版了第一本短篇小说集《青枝绿叶》,在当时可以说是引起了轰动。《青枝绿叶》不仅被《新华月报》文艺版转载,还受到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叶圣陶先生的推崇,编入高中语文教材第三册;1954年,刘绍棠18岁时,又再接再厉,出版了第二本小说集《山楂村的歌声》,同年被保送到北京大学中文系,被誉为神童作家。